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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永鸿:软件企业贷款难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永鸿

    软件产业是体现一个国家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产业。得益于近十年来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软件产业在我国经济版图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08年,全国实现软件产业产值7573亿元,同比增长29.8%,是GDP增速的3倍;我国软件产业占全球软件产业的份额也从2007年的8.74%增长到11.07%,全球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的37%及日本的11.13%。尽管如此,软件产业在我国的发展仍然面临着相当多的问题与困难,其中融资难是制约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实际上,我国近几年来的银行信贷规模快速扩张,特别是2009年以来,全国信贷规模出现超常规增长,预计全年新增信贷规模将达到10万亿元以上,远远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在融资渠道上,我国现有的融资渠道确实较少,无非是企业上市、银行贷款、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民间借贷等,对于大多数软件企业而言,银行贷款仍是其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但通过对厦门软件园数百家软件企业的调研发现,仅有10%的软件企业从商业银行得到了贷款。由于软件行业的轻资产经营模式与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准则不相吻合,使得软件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青睐,贷款难是软件企业面临的共同问题。

    软件企业贷款难的原因

    我国的软件企业绝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注册资本普遍较少,且为保障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所需要的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都较少,不少软件企业通过租赁办公楼、厂房、设备开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软件企业在银行的评级系统中达不到发放贷款的基本要求。

    此外,由于大部分软件企业规模较小,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较为松散,这些企业对外提供的材料未必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整体情况。金融机构较难从常规渠道获得这些企业的真实情况,也就无法建立其信用评级,更无从给予信贷支持。即使财务数据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但往往因为反映出企业经营规模不大、盈利水平有待观察、现金流量偏紧等问题,而无法获得或者无法足额获得足以支撑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支持。


    从银行的角度看,众多可能导致信贷风险的因素在软件企业身上集中而明显地体现出来,而现实的数据也表明软件企业的授信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基于控制风险和降低贷款不良率的考虑,银行对于发放给软件企业的贷款慎之又慎,甚至设立较高的门槛将软件企业拒之门外。此外,银行经营成本有一大部分是劳动力成本,对于银行来讲,发放一笔贷款,无论其金额大小,需要投入的人工劳动量是相同的。因此,软件企业贷款业务对于银行来说,是高成本、低收益的业务类别。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银行宁愿降低贷款利率,也要争取政府、央企等大客户的大额贷款发放,而不愿意涉足软件企业贷款业务。

    除此之外,融资担保也举步维艰。第一,政策性担保缺位。目前,社会上为软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大多是商业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所占比例较小。而且这些为数不多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面临各级国资委经济指标考核的压力,肩负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真正能为软件企业提供政策性、低门槛的担保较少。政策性担保的缺位,一方面增加了软件企业融资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保障软件企业通过银行系统融资。

    第二,商业性担保机构门槛较高。由于市场上政策性担保的缺位,在融资担保服务中唱主角的还是商业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为降低代偿风险,同样为需要融资担保的企业设定了严格的反担保措施,对于不能提供固定资产质押的企业,担保机构将其拒之门外。如果说银行系统挑选的是金字塔上层的大型优质企业,那么担保机构挑选的则是金字塔中层这些银行想做,又担心有一定风险的企业,对于处于金字塔底层的大多数中小型软件企业来说,银行和担保机构设定的门槛,他们都是难以逾越的。

    第三,软件企业的融资费用加大。金融机构是有经营风险的,一般而言风险与收益匹配。对于商业性担保机构而言,其服务的客户资质一般较银行为低,所担风险也较大,对融资担保费用的收取也较高。但对于有融资需求的软件企业来说,不菲的担保费用加大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解决软件企业贷款难的对策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我国经济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是我国进行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良好契机。作为新兴产业的软件产业是我国下一步重点发展的领域,是增强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为此,政府部门应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帮助软件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在现阶段,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与银行监管部门、商业银行联手,针对软件企业的特点,推动银行创新信贷经营模式,支持软件企业发展。

    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银行主动进行信贷经营模式创新,尤其是针对中小型软件企业,在信贷评级、资格审核、授信条件、担保条件以及贷款支用等环节进行大胆创新;鼓励银行重点创新服务于中小型软件企业的金融产品;提倡银行不局限于传统的抵押信贷创新,而从供应链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业务等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入手,为科技型软件企业量身定做金融服务产品。

    对这方面的金融创新,政府给予银行创新奖励,并设置创新风险基金,允许先行先试的银行在出现风险时,获得政府创新风险基金补偿。同时,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的创新产品在给予足够风险提示的同时,允许各银行设定风险免责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因市场风险而出现的银行损失,对相关经办人员免责,以保护银行内部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此外,政府还应鼓励银行进行内部流程梳理改造,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银行应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采用不同的审批流程;对于企业经营时间短、经营情况相对简单的软件企业,制定高效率的处理流程,以适应软件企业“短、频、快”的资金需求。

    第二,发挥政府机关及社会评级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作用,为软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牵线搭桥。

    政府可以指定专门的社会评级机构每年定期对有融资需求的软件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并定期公布,参与评级的企业由政府承担评级所需费用,以减轻企业的负担。经过资质认定的企业可以凭相关认定报告或结果向银行申请融资。对获得融资的企业,政府给予相关银行一定比例的费用补贴,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

    政府的税务部门可以为银行开通纳税情况查询渠道,方便银行获取软件企业纳税情况。海关等进出口管理部门可以为银行开通企业进出口申报情况查询服务,为银行选取优质软件企业提供信息平台,作为考察软件企业的依据之一。
    第三,搭建知识产权评估登记交易平台,为软件企业的核心资产定价估值。

    政府在现有科技或工商行政部门中,设置知识产权评估、登记、交易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履行如下职责:组建专业化的评估专家队伍,探索建立一整套科学评估定价体系标准;接受软件企业对专利技术、核心技术进行估值的申请,并出具评估报告;建立相关知识产权交易登记制度,允许产权所有人出卖、质押、变更经过评估认定的知识产权;接受外部申请人对知识产权评估、登记、交易情况查询;履行政府赋予的其他知识产权管理职责。

    上述机构的设立及运作,将方便软件企业对自己除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等传统资产以外的无形资产进行定价,更主要的是将方便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企业实际资产状况,掌握企业可变现资产变动情况,便于银行接受软件企业以无形资产进行融资担保。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软件企业轻资产给企业申请融资带来的抵押品不足的问题。

    总之,软件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涉及面广,内容复杂,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软件产业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代表环保的发展理念。我们应该顺势而为,综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软件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软件企业“凿渠取水”,帮助软件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创造我国软件产业的新辉煌。

                                                            
顶端 Posted: 2012-10-29 14:16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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