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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全面激发制造业投资活力

发改委:全面激发制造业投资活力

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投资健康发展

         发改委3日发文指出,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增速持续下降,市场内生的投资增长动力疲弱,投资下行压力不容忽视;个别投资总量较大省份降幅扩大加剧,投资波动风险明显加大。下一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大“补短板”的力度,努力增加合理有效投资,同时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促投资、稳增长的工作力度,切实防范投资波动风险,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一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大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息、便捷、全覆盖的金融服务。成立由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担保服务。开展使用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积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对国务院专项督查等督查、调研和评估活动中发现重点任务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进一步明确细化任务内容、时间期限和责任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方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督促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鼓励社会投资39条”等促进民间投资重大政策文件,充分释放已出台的政策效力。加快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落实好大幅放宽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市场准入政策。

  二是全面激发制造业投资活力。实施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关键领域拥有一批自主核心技术,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积极化解和转移过剩产能。督促地方严格执行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目标责任,严格执行“僵尸企业”退市制度,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过剩产能退出,大力推动兼并重组。加快市场出清步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优质企业集聚和流转。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坚定不移降低各种企业成本。加快民营银行审批节奏。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清查和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附加费。督促前期各项税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加快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完善支持服务性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双创政策,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市场。将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有行业。对企业购置纳入首台(套)推广目录的设备,给予按投资额10%抵免所得税的政策。完善和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分类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至80%-100%。加大对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夯实新兴产业发展基础。

  三是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投资健康发展。因城施策加大调控力度。鼓励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进一步加大去库存力度,可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先租后售、与政府共有产权等方式促进居民购房。鼓励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现有地产项目,通过品牌注入、提高住房品质的方式消化库存。完善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服务设施,提高住房吸引力。一、二线等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要采取扩大新增供地、盘活存量土地等方式扩大土地供给,防范土地价格快速上涨。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调整住房、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土地供应比例,合理规划住宅配建的商业设施面积。

  四是加强对重点地区投资工作督导。督促重点地区促投资稳增长。对投资降幅大的地区,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促投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顶端 Posted: 2016-08-04 16:17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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